联合招商联合拍卖实施细则

为充分利用拍卖公司各自拍卖资源、招商渠道、客户资源、社会资源等优势,做好上下游客户资源精准有效对接,千方百计提高拍卖成交率,实现合作共赢效益最大化目标,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联合招商。由主办公司提供拍卖标的详细资料及联合招商的客户选择、竞拍的条件和资格,招商截止时间等具体要求。联盟执行机构负责在众拍网联合招商栏目发布联合招商标的信息,并把联合招商资料在网拍联盟群内公布。由其他成员各显神通,寻找客户。意向竞拍人确定后,可要求他们交纳适当的意向保证金,同时把竞拍人姓名、电话等信息资料通过书面形式一式两份,一份提供委托招商的拍卖公司,另一份交联盟执行机构,用作第三方见证及信用监管。 介绍客户竞拍成功后,委托招商公司向介绍客户公司支付佣金总额30%的分成。

二、拍品联征。由主办公司提出拍品征集范围、数量、条件、截止时间等要求,其他会员依据要求开展征集工作,由主办公司对征集拍品验收通过后办理接收手续。拍卖成交后,提供拍品公司获取委托方佣金。

三、联征联拍。与主办公司联合征集拍品、联合招商、联合组织拍卖活动。按各自成交额分摊费用和分配佣金。

四、联合网拍。由特色资源所在城市成员,向其他拍卖公司提供网拍(微拍)拍品的,向主办公司提供拍品实物图录,并确保真品。拍卖成交后,负责发送拍品。拍品提供方获得委托方佣金,同时还可获得拍卖佣金总额2-3%的劳务费。

五、异地拍卖。主办公司异地组织拍卖会,所在城市会员负责落实预展场地、拍卖会场、拍卖公告在当地媒体发布,工商备案及申报工作。同时协助预展期间,拍卖登记、拍卖会场维持秩序等工作。拍卖会结束后,按约定获取劳务费,或分享佣金总额3-5%的收益。 如果介绍客户参加竞拍且成交的,获取成交拍品佣金30%的中介费。

六、项目推荐服务。由拍卖公司依据需要,众拍网负责对联合招商或联合拍卖标的制作项目推荐书,并在众拍网联合招商频道发布标的信息,并在众拍网首页置顶图片及发布广告,全国100多个分站页面,标的所在城市相关网站,众拍微信平台等网络媒体宣传推广,同时与在线注册投资人线下对接投资。 打包服务费800-1000元,需在众拍网在线路演大厅进行项目路演,收取带宽承载及服务费100-200元。艺术品拍卖如需艺术推介服务(推广服务见附件)。

七、佣金或中介费支付。主办公司应向其他公司支付佣金或中介费的,在收取拍卖佣金及拍卖款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其他公司获取佣金的,应向主办公司提供佣金发票或主办公司认可的票据;获取劳务费的,由主办公司确定何种票据。

八、建立书面合约。联合招商、联合拍卖及其他合作事宜,合作方都必须签署书面的合作协议。由双方拟定合作文本,也可由网拍联盟提供统一格式化合作文本。合作文本由合作双方各执1份。依据自愿,可向联盟执行机构提供1份,作信用监管依据。

九、诚信约定。对约定期内未支付佣金或劳务费的,视为违约。守约方可向联盟执行机构提出协调;协调不成的,提起诉讼。联盟机构将不诚信公司黄牌警告或劝其退出联盟。 微信号:13901502223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