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三年前在交纳了十万元保证金后通过拍卖行拍下房产一处(未付款),拍卖当日下午开始,该房产原主人的多位债权人(也参与了竞拍)就跑到我的店面,搔扰我,驱赶顾客,使我不能正常营业,多次报警,收效不大。
鉴于这种情况,本人向法院提出局面申请,判定这次拍卖无效,我表示,房子我不要了,也不敢要,法院不同意,说有事可以找公安,并催促我付房款并办法相当手续。本人拒绝,这个事一拖就是三年多,期间法院又举办过两次拍卖,并通知我说:如果有人拍价高于我的拍价,那保证金可退,若低,还要我补交差价。由于房产有纠纷无人报名竞拍而流拍。
咨询:
1、我要如果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
2、如果这次真的拍卖成功,且价格低于我的拍价,按法律我是否真的补差价?
3、若本次拍卖继续流产,我要如何面对才正确?
4、现在法院还说,就算别人以高于原成效价买走,也要没收我的十万元保证金,合法吗?
回复:
1、你这个情况先保留好你自己相关拍卖的证据;
2、如果低的话按法律你是要补差价的;
3、继续流拍,你只有面对现实;
4、法院的做法并不违法,属于合法程序。
对于你这个问题,我只能说你自己当初在进行拍卖时,没有系统的规划了解这套房产问题,以至于现在出现这一系列问题,而法院的做法也是走的合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