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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产权拍卖程序

来源: 网络   发布时间: 2018-05-04 04:29:11 点击量:

    目前,我国国有资产拍卖业务刚刚开始,拍卖市场建立的也不多,还没有形成网络,整个市场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尽管这样,拍卖程序已经形成,主要是:
    (1)凡需拍卖国有资产的单位,首先,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拍卖申请,经批准或确定后,到拍卖市场进行登记。
    (2)整体拍卖国有资产,应由资产拍卖单位,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清册,及本年度开始到拍卖时的会计报表,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3)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资产负债清册和会计报表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拍卖资产的所有者委托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中心等中介机构,对被拍卖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和评估。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组织机构,对资产的评估价值进行确认,提出拍卖底价。
    (6)进入拍卖市场,由拍卖市场和组织者,对拍卖资产在公开场合进行拍卖。拍卖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
    (7)资产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签订契约,并进行公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整体资产产权拍卖,购买方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换发执照和向财政、计划、物资、劳动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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