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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正规拍卖需要多方联动

来源: 众拍网   发布时间: 2021-09-22 03:05:20 点击量:

       现在谁都能搞拍卖,没有拍卖资质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也搞起了拍卖。拍卖市场乱象纵生,真拍卖、假拍卖,已经混淆,非正规的拍卖扰乱了正常的拍卖市场秩序,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


       什么叫拍卖,《拍卖法》的定义,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价的买卖方式。拍卖的特征在于,一是公开竞价,价高者得;二是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破产资产、司法标的、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等;三拍卖人是具有中介服务性的拍卖企业,不同于其他经营企业,它本身不买卖任何商品,只是接受他人委托拍卖,为委托方与竞买方提供拍卖服务;四是拍卖必须有3个身份的人参与,即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

       不少企业和个人没有拍卖资质,也干起了拍卖,把不是拍卖的卖买交易贴上了拍卖标签,打起了拍卖旗号,公开玩起了拍卖。不少商户借助在线交易红火的东风,本来是卖买的商品,都放到了网上公开拍卖。

       有些管理部门本来应将自己管理的资源,纳入拍卖渠道,委托有拍卖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却利用资源掌控优势,组织操作拍卖。如土地招标拍卖,土管部门充当了“拍卖人”角色,在土地交易网发布土地使用权拍卖信息,组织实施拍卖行为。有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样充当了“拍卖人”角色,在自己管理的公共交易平台,操作国有、集体资产的在线竞价。

       之所以出现非正规及违规拍卖,主要原因:一是对拍卖法律法规的误解和轻视。放宽企业准入条件,先照后证的企业注册登记办法实施后,有些企业以为经营项目增加了拍卖,就可以干拍卖,没有领取“拍卖经营许可证”,仍然不能经营拍卖业务;有的觉得《拍卖法》过时了,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以不执行;有的认为《拍卖法》约束的是拍卖企业,是对拍卖企业提的要求和规定,我们不是拍卖企业,制约不了我们。

       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拍卖法》对拍卖标的范畴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标的必须公开拍卖,而且必须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组织实施拍卖,这个很重要的杠杆没有明确标明,一些管理部门既当裁判,又当球员,自己组织拍卖。率先行动的应该是土管部门,自己组织土地使用权的竞标拍卖;接着法院出台了自主拍卖的“司法解释”,全国各地法院实施自主网拍;有的公共交易中心也直接操作国有、集体资产的竞价拍卖;近几年多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把自己放贷的不良资产挂到网络竞价。凡此种种,土管、法院、国资、银行,不受《拍卖法》约束,都成了独立拍卖人,独立操作拍卖标的。

       三是掌握资源掌控权。国土部门管理土地资源,法院负责诉讼标的执行,公共交易中心直接管理和营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银行放贷又管理抵押资产。资产如何处置,什么时候处置,采用什么方式处置,他们握有话语权或决定权。

       把拍卖资源纳入正规拍卖渠道,保护合法正规拍卖,需要多方努力,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一是拍卖行业协会要勇于担当。保护拍卖企业的正规拍卖,维护正常的拍卖行业秩序,应是各省市及顶层拍卖协会头等大事及首要任务。应该第一时间了解非正规拍卖、违规拍卖的情况,向市场监督、商务等部门汇报,配合他们查处违规拍卖的行为。同时,对拍卖企业提出的保护正规拍卖诉求,帮助协调解决。

       二是依法保护拍卖企业合法权益。法律保护是最坚强、最有力、最实在的保护。拍卖行业协会和拍卖企业要善于运用拍卖法律法规,保护合法权益。呼吁有关部门依据新形式下拍卖环境发生的大变化,针对《拍卖法》存在的缺陷和不完善,加快修改《拍卖法》,或抓紧制定《拍卖实施细则》,规范所有的拍卖活动。

       三是相关部门发挥保护正规拍卖的职能作用。国资部门进一步明确规定,所有国有资产必须进入规范拍卖渠道,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拍卖机构操作,公共交易中心不得自行操作拍卖标的,市场监督部门对所有拍卖活动常态化监管,商务部门加大对没有拍卖资质企业组织拍卖活动的查处力度,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保护合法正规拍卖执法大检查,严肃整顿拍卖市场乱象纵生现象,规范拍卖市场秩序。(作者:潘振华,微信号:pan88110122  欢迎加好友进【全国拍卖企业权益保护联盟】群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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