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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服务不到位已成为法院网拍的短板

来源: 众拍网   发布时间: 2021-09-13 10:52:36 点击量:

       “喂,这是某法院辅拍机构吧?”“是的,我是某网络科技公司的,你有什么问题咨询”“请问淘宝网上拍卖某个厂房,土地性质是什么?用途是什么?有几个租赁户?租赁合同什么时候到期?共用围墙怎么处置?”回答是“不清楚,不知道,由法院确定。”


       辅拍机构一个个含糊不清的回答,犹如一道道障碍挡在客户面前。

       第一道障碍,拍卖标的尽调不到位。福建某法院网拍某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对土地性质、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租赁情况等均告知“不明”。某法院对房屋过户的告知是,“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过户作任何承诺。对于标的现状、自身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不承诺能不能过户,对于竞买人买受的风险较大,有可能买了个没有户口的“私生子”。标的介绍不清楚的主要原因是尽调工作不到位。

       第二,标的预展成为摆设。某法院对标的预展的表述为,“某月某日下午15:00~15:30集中看样”。另一家法院把集中看样的时间定在上午10:00至10:30。半个小时的看样时间,看住宅还可以,如查看厂房,转一圈还来不及。这显然不是实地看样、查验标的,而是组织走过场的参观。如此短的时间,客户很难全面了解标的基本状况,特别是标的瑕疵。还有某法院机器设备拍卖的《竞买须知》上告知,“不安排看样,自行到标的现场看样”。客户去找谁,标的现场的人是否接待,还有能不能看到所有的拍品,这都是捉摸不透的问号。

       第三,标的交付障碍。某废旧物资标的《竞买须知》上告知,“由买受人自行提货”。自行提货带来的障碍是,交接人愿不愿意配合,提货时“缺斤少两”的责任谁负责。如果让买受人承担,缺的少就罢了;缺的多,买受人肯定不干。特别是有被执行人居住的住宅、有承租户的厂房。有的法院明确告知交付时间待定,有的告知不负责清场。买受人很有可能付了几百万元、几千万元成交款,拿到的是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一纸法律文书,接收标的遥遥无期。

       第四,产权过户障碍。法院不作任何过户承诺的告知,让竞买人心凉了半截。不能过户,说明买受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合法产权,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面临被执行人如有其他债务,买下的房产有再次被查封的风险,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

       第五,网拍辅助机构缺乏专业性。某法院在淘宝平台的告知为,“该公司提供的信息由该公司负责,一切答复不代表法院,供竞买人参考。”这显然是法院对辅拍机构还缺乏信任,从另一方面也说明辅拍机构不专业、可信度还不强。再一方面是从事辅拍工作的网络公司,主营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辅拍是兼职,加之收费低,在辅拍上花的精力更少。客户打电话向辅拍人员咨询,往往得到的回复是不清楚,你去看网上的《竞买须知》怎么说的,或者让你去咨询法院。陪客户查看标的实物,有的辅拍人员也是带着走一圈,走过场,根本无法了解标的实际状况。问一些拍卖专业方面的知识或内容,更是含糊回答。使一个个竞买客户乘兴看标的,扫兴而归,参拍积极性大打折扣。

       由于辅拍机构标的介绍含糊,标的瑕疵告知不清,标的交付和产权过户有障碍,对标的存在矛盾未超前协调,一条条霸王条款,把更多责任推给竞买人、买受人,使本来可成交的标的无人参拍而流拍,本来竞价激烈的标的只有一人应价而底价成交。已成交标的无法交付、无法过户、成交后法院又撤回等问题及拍卖纠纷屡屡发生,而且这些纠纷起诉的对象又是法院,不少买受人及案件当事人敢怒不敢言,明知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只能自认倒霉。这成为法院自主拍卖顺利推进的最大障碍。

       其实,解决线下服务短板的队伍就在法院面前。全国拍卖人是为法院司法标的提供拍卖服务的最佳搭档。全国有8000多家拍卖公司,有几十万为法院司法拍卖服务20多年的专业拍卖从业人员,有12000多名具有拍卖执业资格的国家注册拍卖师,每个城市的骨干拍卖公司,有专业的拍卖业务全过程操作的服务团队。

       选择拍卖公司,选择拍卖人为法院提供司法标的拍卖服务,将迅速补上线下服务跟不上、不到位的短板。(作者:潘振华,微信号:pan88110122  欢迎加好友进【拍卖行业维权交流群】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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