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10月19日上午10点在玉环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孔雪芳、张永峰所有的坐落于玉环县楚门镇柳浪小区12号楼 401室的房地产及储藏室,证载房屋建筑面积99.35㎡,土地尚未分割到户,起拍价50万元,保证金10万元。标的设保留价。
二、咨询展示:10月17日至10月18日止。本次拍卖先交保证金预约后统一看样。
三、竞买登记: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10月18日下午5点前带身份证、法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下午5点。保证金交玉环县人民法院,开户行:玉环中行,帐号:840012419808094001)到本公司(椒江东环大道195号台州物价大楼2楼)报名。10月18日下午3点到5点在玉环维多利亚商务酒店报名。
注: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法,未竞得者5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本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576-88556028、88550072、8855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