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9月1日上午10时在椒江区市府大道289号耀达大厦七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路桥区路北马铺居嘉绿苑14号楼2单元103室的房地产(配有储藏室壹间103号),已办理两证,证载建筑面积148.01㎡,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3.20㎡,按现状拍卖,起拍价125万元,保证金15万元,设有保留价。
二、咨询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8月30日止。
三、申报办法:
参加竞拍者须向法院交纳保证金,持法院开具的保证金票据及本人身份证(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到椒江区市府大道289号耀达大厦七楼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三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保证金交纳期限: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8月30日(法定工作时间,到账为准),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8月31日(法定工作时间)。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帐号:6321501201110010089。
特别说明:上述案件的当事人、债权人、抵押权人、租赁人等届时自行准时到拍卖现场,无故缺席视为放弃。拟竞买者需向本公司提供有关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资料并办理报名手续。
四、咨询电话:0576-88538897 13906590903 传真88538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