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公告 > 住宅>正文

盐城市凤鸣缇香小区37套房屋转让

发布:盐城产交所 拍卖时间:11-10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项目名称

凤鸣缇香小区37套房屋等资产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QYCQ15247-YCCQ1507-04(3)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11月5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12月3日

转让方名称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物
概况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特别事项
说明

转让参考
价格

2360.36万元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受让该股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送材料
意向受让方对照意向受让方条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提供复印件的,需原件验证。
(一)意向受让人为企业、公司法人的,一般须提供:
1、企业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3、其他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材料;
4、其他组织参照法人企业提供相应资料。
(二)意向受让人为社会自然人的一般须提供: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材料。

备查文件

评估报告等。(复印件)

其他说明

一、部分主要转让条件
1、转让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日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在一年内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60%,6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100%)提供合法的担保。并承担相应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2、认可并接受标的现状。
二、转让方式
1、经审核后产生两个(含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用竞价方式转让。
2、经审核后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经批准后,可采用直接转让方式。
三、申请方法
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本公告要求进行自审,自愿接受本公告和项目YCCQ1507-04(3)号竞价文件的约束,于2015年12月3日下午6时前按规定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填写有关材料,领取YCCQ1507-04(3)号竞价文件,并按以下规定期限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专用结算账户(户名: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转入3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故意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致使不符合意向受让方条件的,一切后果由该意向受让方负责。
交易保证金缴纳期限为2015年12月3日前到达以上银行账户,递交方式建议使用直接到达账户方式,不能及时到达账户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经资格审查小组同意,意向受让方可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补充提供有关资料。资格审查小组对意向受让方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进入该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审核不合格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无息退回。
四、公告期限: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2月3日。
报名期限:2015年11月30日8:30至12月3日17:30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竞价时间:2015年12月4日15:00至17:00自由竞价,延时竞价10分钟。
报名方式:本次竞价采用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竞价。
资格审查地址: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座)502室。
五、其它
1、报名并按时递交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即表明已完全认可转让参考价格(底价)和YCCQ1507-04(3)号竞价文件规定的全部条款,报名截止日期后,意向受让方不得撤回受让意向。
2、通过本次公开交易产生的受让方,应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
3、公告期内如没有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购,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4、本公告如有修改或终(中)止。
5、本公告由转让方会同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跃华 仓先生

联系电话

0515-69083502、0515-86662279、15050669210。

传真

86663502(FAX)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住宅,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