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7日10时至2015年11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萧山区城厢潘水南苑6号楼1单元601室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142.86平方米(公摊面积为10.34平方米),建成年份为2000年,目前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北朝向,东边套,带有阁楼,由室内楼梯通往阁楼,室内格局为三房四厅一厨三卫一书房一露台,楼下为三房二厅二卫一书房,其中二房及厅朝南,另一房、厅朝北,一卫生间朝东,阁楼为二厅一厨一卫一露台,其中厨房及露台朝南,厅朝西,一厅朝北,一卫生间朝东。装修概况: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厅地面为地砖、地板,墙面为乳胶漆,顶部为造型吊顶;卧室地面为地板,墙面为乳胶漆,顶部为乳胶漆,厨房及卫生间地面为地砖,墙面为面砖,顶部为铝塑板吊顶,房间内设有固定柜,厨房内设有厨房上下柜等,卫生间内设有座便器等,整体装修程度为精装修。现处于空置状态,采光、通风较好,水、电、卫设施齐全,总体保养尚可。所在单元楼由楼梯上下进出,一梯两户。
起拍价:126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千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安排。
联系人:袁法官 联系电话:0571-86537964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3301040160001224727;开户行: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九、竞买人可向下列银行申请有关拍卖按揭贷款: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联系人:来明祥0571-86682622、陈成0571-86689849
(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联系人:傅华清0571-87760045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653796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6537913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99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