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01日10时至2015年11月0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位于:
银川市贺兰县朔方南街一品尚都A区15号楼1-3层进行公开拍卖,房屋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3层,所在楼层第1-3层,房产证号:20100143号、20100144号、20100145号,建筑面积分别为:688.05平方米、567.15平方米、567.15平方米,共计1822.35平方米。
(特别说明及瑕疵告知: = 1 \* GB3 ①该房屋已被法院查封;= 2 \* GB3 ②该房目前有租赁。)
参考价:744.62368万元,保证金:111.7万元
标的所涉及优先权人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不少于111.7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鼓楼支行,账号:29101001040017044)。
咨询时间自2015年10月17日至2015年11月1日止,有意者请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薛法官联系,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0月29日统一安排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人:薛法官 0951-6922160,13995108084
监督电话:0951-6711872,0951-692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