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虞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8月31日上午10时在上虞丽都大酒店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文本,以现场展示为准):坐落于上虞市百官街道文化新村39幢201室房产,主房建筑面积76.13平方米,附房建筑面积11.85平方米,参考价48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现场展示时间:2011年8月26日、29日两天。
三、报名时间:2011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上虞市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自然人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委托报名的需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缴纳参拍保证金(不计息,申请执行人免缴保证金),参加多个标的拍卖的,须累计缴纳保证金。账户名称:上虞市人民法院执行户,开户行:建行上虞支行青春分理处,账号:33001656445059900000。报名时须缴纳资料会务费50元。
四、请本案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需参加拍卖的则应办理报名手续,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五、联系电话: 0575-82006991 1895758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