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1月21日共计60天时间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标的物:
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杨山路与新元大道交汇处绿城花园小区东25号楼3单元401室(毛坯房),建筑面积为85.37平米,套内建筑面积为75.48平米,交通便利,北面临城市主干道杨山路,快速直通市中心,东邻经七路,邻近经五路,南接新城区一号路,与新城区相连,小区附近配套设施齐全。混合结构。所在建筑为6层楼房,拍卖对象位于第4层。以上来自评估报告,请实地查看。
本次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0月11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10时至2015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如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将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2015年10月11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10时至2015年10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如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将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21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10时至2015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示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 2015年9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邳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邳州支行,账号:60310188000138185),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6-86533279,监督电话0516-86260199
邳州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