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于
一.标的概况:位于泰安市青山小区路工街17号西单元五层东户房产(房权证:泰房权证字第042298号)房产一套,建筑面积约
二.竞买申请:有意竞买者应于2015年9月21 日11 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缴纳竞买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5)泰中法第452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
三、拍卖地点: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竞买人可到拍卖现场,亦可异地通过互联网参与竞价。
四、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
五、联系地址、咨询电话及网址:
山东金润拍卖行有限公司(泰安市长城路96号天龙国际大厦5楼)
电话:18005380977 0538-8229188
六、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38-6986165
山东金润拍卖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