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7月8日15时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宜都市枝城镇大同路20号的10栋房屋及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办公室1栋、加工车间1栋,配电房1栋、住宅2栋、仓库5栋,均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砖木混合结构,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175.5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596.7平方米,国有仓储出让用地,2061年11月终止。
参考价557.784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7日16:00前,对标的相关资料及现状进行展示。
三、特别说明:
1、标的均为现状拍卖(闲置),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最终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测绘为准。
2、本标的物成交后,法院仅出具办理过户的法律文书,过户、清场等风险和双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的期限: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法院执行款账户。
4、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买登记手续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15年7月7日16:00前向执行法院指定账户交付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经确认后到武汉光谷联交所宜昌分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保证金账户全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东山支行,账号:42201331601050217558。交款单备注栏注明:(2014)鄂宜都执恢字第010-3号案竞买保证金。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宜昌联交所:0717-6331053 18607206755(庄先生)
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0717-6223603、13507241301(陈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 0717-6333918
工商局监督电话:0717-6457796
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