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7月16日10时依现状对以下标的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院路22号紫崧枫林上城10栋2单元11层02号住宅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湖200903120号,建筑面积为96.82平方米,参考价95.6582万元,竞买保证金19万元。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5年7月9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缴纳竞买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2015泰中法技拍字第287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7月16日9时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凭我公司发放的竞买人帐号自行登录系统参与竞价。
三、拍卖地点: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竞买人可到拍卖现场,亦可异地通过互联网参与竞价。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7月9日11时止,在标的物的所在地。
五、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新泰市青龙路公安局东邻
咨询电话:0538-7230997 13561751783 13905387635
传 真:0538-7230997
六、法院监督电话:0538-6986165
泰安国信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