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我院委托,广西骐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5年6月23日11时在南宁市新民路太阳广场A栋2703号(广西春生拍卖公司)拍卖厅采用现场与网上同步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2-3号万昌.南湖景园1栋1701号房,建筑面积为146.48平方米,参考价118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自公告之日起安排看样,有意者到广西骐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或查阅2015年6月4日《南国早报》A1版及登录 “联拍网”查阅资料并于2015年6月19日12时前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凭证(开户单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南宁市古城支行;账号:20-0102 0104 0001 515;以到账为准。)到广西骐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协拍提成比例:扣除拍卖成本(费用)后佣金收入的40%。有关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视为弃权。
标的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项,产权变更登记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公司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百万庄15楼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 18078115930 0771-5760069
监督电话:工商监督电话:12315
南宁市中院:0771-567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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