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6月19日上午10时在梧州市西江路鸳江丽港6号楼五层拍卖厅举行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梧州市龙骨路西街32号(香樟园)第9幢3单元201房,建筑总面积约112.76平方米, 起拍价:29万元 拍卖保证金5万元。
有意竞买者须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12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314001040002767,开户行:农行梧州分行金祥分理处,注明用途【2015】梧法拍字第49号的保证金),并持保证金收据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有关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则视为弃权。拍卖成交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全部付清,成交后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展示时间:2015年6月16日、17日
联系电话:0774—2024723 13977409871
联系地址:梧州市西江四路6号A座705室
法院监督电话:0774—2813762
梧州市拍卖行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