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将对一批房产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以下标的均设保留价)
坐落在青田县鹤城镇万基欧郡香榭苑21幢1001室(原楼牌号为万基欧郡香榭苑12幢1001室)框剪结构房产一套,建筑面积约140.87㎡,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办证时分摊面积为准,土地用途为一般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74年7月21日,起拍价68万元。
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二、报名须知
报名时单位持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报名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1号标的、2号标的各20万元,3号标的15万元)及报名资料费200元。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冲抵成交款,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三、报名、展示、拍卖时间及地点
报名、展示时间: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9月16日下午5时止
报名地点:青田新世界大酒店(青田县鹤城东路26号)一楼大厅
拍卖时间:2010年9月17日上午10时30分
拍卖地点:青田新世界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咨询、联系电话:0578-8180947 13957067837(李先生)
竞买保证金交纳帐号
开户行:丽水市农行处州支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户 名:丽水市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户 名:李 欣
账 号: 860101040009537 账 号:622848108104737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