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8日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本次变卖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7月6日17时起至2015年7月7日17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统一竞价开始15天前,一旦有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与法院联系表示愿意出价竞买,变卖竞价环节将于相关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15日内提前启动,请有意向竞买人进行订阅提醒,以便随时掌握竞拍信息。在提前启动的竞价环节中变卖成交的,统一竞价不再进行。
一、拍卖标的:位于扬州市润扬南路9号(蓝山庄园)12幢803室房产。房屋为 钢混 结构;房屋所有权证号:扬房权证汊河字第2010000477号,房屋共有权证号:扬房权证汊河字第2010000477-1号;房屋坐落:扬州市润扬南路9号(蓝山庄园)12-803,规划用途:住宅用地,总层数11层,所在层数8层,两室三厅两卫双阳台,建筑面积:128.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扬邗国用(2011)第65745号,使用权面积:73.69平方米。
起拍价: 761000 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 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5月8日起至竞价开始5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登记电话号码,统一安排看样,其他时间概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扬州新区支行,账号:7328310182600047391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4-87938286,监督电话0514-87983046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656号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