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对涉案标的举行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因权利人拒绝接受该标的物抵偿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院将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6月28日共60天期限内每20日为一周期(如在一周期内变卖成交则不进入下一周期)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19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10时至2015年5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将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6月8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6月6日10时至2015年6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将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28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10时至2015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物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德胜中路2号万科新城湾畔花园6号楼2501的房产。产权证号:Y070693;套内建筑面积:257.61㎡。
起拍价人民币183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9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15年5月14日11时前一同到顺德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顺德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上述标的的竞买人需具备佛山市住房限购区域内现行住房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佛山市现行相关限购政策规定的可购买住房资格条件或所竞得变卖标的物套数违反现行限购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一人报名竞价即可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5月5日起至2015年5月14日止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及预约看样;预约看样的,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5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顺德农商银行及顺德农行按照贷款政策对以上变卖标的提供按揭贷款,详询0757-22223388、0757-22385829(农商行)、0757-22318418(农行)。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0757-22663165、0757-22663697
网拍监督电话:0757-2261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