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8日10时至2015年4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玉环县坎门街道海城路82号803室房地产,房产证:玉房权证玉环字第152205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25.4㎡;土地使用权总证:玉国用(2008)第10706号,载明该土地使用者:玉环县鸿荣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土地尚未办理分割登记手续。该拍卖房屋位于第8层,共8层。毛坯房。
起拍价:5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果参与竞买的自然人和法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必须在竞买前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予以备案,办理交付手续时,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均需到场办理(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视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共同出资按份竞买拍卖标的,应在竞买前到我院提供共同竞买协议等相关材料。未办理上述手续的,本次拍卖视为参拍人单方竞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3月20日起至2015年4月7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2015年4月7日15时30分—16时00分或由本院承办人酌定。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含被执行人所承担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示:经国土局实地踏勘后告知:“该宗地原登记时为办公楼,不能办理分割手续。”因此,买受人申请办理土地分割登记时需承担办理不能的风险,本院不作确定过户承诺。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时的3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2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玉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环县支行,账号:36235836131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品相关咨询电话:0576-87257082(董)
网店相关咨询电话:0576-87257083(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0576-87257015(王)
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县玉城街道珠港大道1号
玉环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