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9日10时至2015年4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南星光名庭24-4-401室住宅房地产,该小区东临振兴大道、西连长安大道,北靠杨山路。小区建筑建成于2008年,该房产所在建筑物为多层建筑,混合结构,外墙涂料,一梯二户,为成套单元式住宅,建筑物总层数为6层,该房产所在层数为4层。估价对象买受人为曹辉,房屋建筑面积77.51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66.54平方米。该房产用途如为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徐房售许字(2009)第75号。该房屋客厅:地面铺地板,墙面刷乳胶漆,石膏线条。卧室:地面铺地板,墙面刷乳胶漆。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集成吊顶,整体橱柜。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集成吊顶,卫生洁具齐全。该房产目前空置。
起拍价:46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3月24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5年4月1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徐州分行,账号:5384018800000158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16-80282333 ,
联系地址: 徐州经济开发区徐海路11号
监督电话: 0516-85952261 徐州中级法院司法鉴定处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