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243号和平公寓17层04室房产 |
项目编号 | GR2014TJ1000200-2 |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243号和平公寓17层04室房产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法人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4-03-31 |
资产评估值 | 146.360000(万元) | |
挂牌金额 | 150.0777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挂牌日期 | 2015-01-16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01-29 |
房 | 坐落位置 | 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243号和平公寓17层04室 | ||
房地证号 | 津房字第000001036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 ||
附属设施 | 无 |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 98.09 | |
设计用途 | 住宅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无 | |
租赁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 拍卖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无 | |||||
保 | 交纳金额 | 45.0233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摘牌保证金450233.1元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交纳方式 | 现金 支票 汇票 网上支付 本票 银行保单 其他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该套房产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243号和平公寓17层04室,建筑面积都为98.09平方米,挂牌价格为1500777元。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摘牌保证金450233.1元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最终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转为相应的交易款。 3.在本项目挂牌公示期满后,若产生一家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交易方式。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 1)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登记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2)没在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按照产权交易规定转入拍卖程序后不参加拍卖会或参加拍卖对挂牌底价(1500777元)不应价,导致拍卖流拍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4)转、受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若由于非转让方原因造成相关摘牌手续等无法有效履行或完成的; 5.意向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 6.根据国家住宅房控政策,转让方不承担因受让方无资格摘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房产转让最终价格为转让方净收益。如拍卖产生的拍卖佣金、代理费、交易费、鉴证手续费等,及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过户费、土地出让金,增值税等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此次转让标的房产为2001年取得,当时权属证明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此次房产转让前转让方已与房管部门沟通,上述事项不会有影响现有交易过户手续。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经 纪 代 理 人 | 王聪颖 | 联系电话 | 27361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