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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榆龙村城东路13号房屋二拍

发布:平阳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17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王丽 关注:

    平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17日10时至2014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平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平阳县榆洋镇榆龙村(现门牌:榆龙村城东路013号):所有权证号:平阳县房权证榆洋镇字第001017号,设计用途:住宅。建筑证载面积:183.79平方米;土地证号:平国用(2000)字第13-53号,使用权面积:47.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为一间四层落地房,主体系混合结构,南北朝向,通风、采光良好,水、电、设施齐全,维护状况良好。房屋基本上为毛坯房。周边都是落地房和联建套房,步行十分钟左右可到榆洋镇主干道长春南路,周边交通一般。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起拍价:18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1月3日起至2014年11月14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统一安排时间看样(联系方式:0577-6388991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与该标的有涉的相关优惠减免政策由买受人享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11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1月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 0012 0191 111 1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注意:请各位竞买人不要通过支付宝支付拍卖余款,否则若造成拍卖余款无法及时到位责任自负。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0577-63889913,监督电话0577-63889986。
   “拍得易”业务请咨询温州银行:0577-63161006
   “拍卖通”业务请咨询中国银行:0577-63724136
   “拍易贷”业务请咨询中国工商银行:0577-63632385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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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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