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20日10时至2014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河南省正阳县真阳镇南农张庄居委会3组斜梢路南侧,为一栋三间五层(第三层除外)的临路楼房,底层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10.25平方米,毛坯房,卷闸门;二层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6.91平方米,铝合金窗,毛坯房;四层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6.91平方米,毛坯房,铝合金窗,南侧主卧阳台未封闭,北侧一房间窗户缺失;五层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66.99平方米,铝合金窗,防盗门,内墙刷涂料,铺设地板砖。该房地产地理位置一般,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齐全。
起拍价:1、底层44.1万,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2、二层20.5365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四层20.5365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五层6.2091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看样者请在正式拍卖日前两日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0月27日10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正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县支行第二分理处,账号 6502010400003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0396-2164059(徐法官)
监督电话:0396-2164009。
联系地址:河南省正阳县真阳镇西环建设路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