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6月14日10时至2014年6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佳源花都E1栋1单元6层1室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45.72平方米,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上已备案登记编号为武房期夏字第200603695,该房屋已抵押给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无相关权属证明。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该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总层数为7层,所在层数为6层。
特别告知:被执行人李**未办理房产及土地权属证明,该房产及土地权属证需买受人到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办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价:73.644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6月13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卖,不参加竞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6月24日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名: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建行江夏支行,账号:42001147208058000048),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竞买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武汉弘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弘业估字(2013)第101号《房地产估介报告书》)。
咨询电话:陶法官 027-81811570 027-81811055
监督电话027-81811015.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特12号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