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6月11日10时至2014年6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宜兴市人民中路东侧的王府新村内,该区域为宜兴市中心区域,地理位置优良。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宜房权证宜城字第A0081254号,发证日期2009年4月9日,登记建筑面积为114.92㎡,土地证号为宜国用(2009)第41602832号,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地号:041-143-0018000,使用权面积为21.5㎡,出让终止日期为
2068年12月19日。拍卖对象为王府新村65号503室,位于一幢六层住宅楼的第五层,该楼建于2000年,底层为商业,二至六层为住宅,坡屋顶,外墙涂料粉刷。室内套型结构合理,朝南二卧,单阳台,朝北为书房、厨房,中间部位为客厅,2002年中高档装修,客厅走道部位为花岗岩地坪,其余部位及卧室均为复合木地板,夹板造型吊顶。拍卖对象所在楼层为临街商业房,无自行车库,且周围汽车泊位少,停车困难。区域内现有道路已构成网络体系,道路通达性能良好。附近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并设有站点,周围公共交通十分便捷。拍卖对象位于城市中心区域,周围各类公用配套设施十分齐全,附近有人民医院、实验小学、华地广场、新东方百货等,生活十分方便。王府新村为非封闭式小区,内部物业管理设施缺乏,周围店铺多为餐饮小吃,环境条件一般。
评估价:61万元,起拍价: 61万元,保证金: 6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6月11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6月23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022301012010001001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监督电话: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教育西路51号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