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公告 > 住宅>正文

象山县金秋小区95.63㎡住宅48万拍卖

发布: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5-20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5月19日10时至2014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象山县丹东街道金秋小区28幢66号602室的房地产。该房屋结构混合,总层次6层,本次评估所在层次为602室,建筑面积95.63平方米。房屋南北朝向,西铲头。室内进行装修。产权证号:2005-010387号,证载建筑面积为95.6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象国用(2005)字第01-0320号,土地使用面积为15.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使用期限至2063年12月29日止,用途为住宅用地。
    起拍价:48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象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象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5月4日起至2014年5月16日止(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5月28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5749039460109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象山天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象评报字[2013]450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59182585
    监督电话: 0574—59182567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
2014年4月30日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住宅,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