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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装饰工程9164㎡土地699 万拍卖

发布: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5-18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5月17日10时起至2014年5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泰州银河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现有的土地使用权、厂房等建筑物进行第二次(第一次委托拍卖行拍卖流拍)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泰州银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有的姜国用(2009)第1951号土地使用权(位于泰州市姜堰区大伦镇卫星村),面积为9164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公司坐落在该土地上建筑面积为3600.76㎡厂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80002671号,建于2009年;另有无产权证的综合办公楼、宿舍等建筑物(详见评估明细表)。整体评估价:7199628.00元。
    起拍价:699 万元,保证金:100 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5月4日9时起至2014年5月10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4年 5 月 11 日 14 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方式,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竞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竞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买受人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 6 月 2 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姜堰市人民法院标的专户,开户银行: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321284500120100001948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139610052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505267568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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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 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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