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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交通运输局4套房产(湖西街34号)转让

发布:南京产权交易中心 拍卖时间:04-28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gjh 关注:

发布单位:南京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4套房产(湖西街34号)转让

项目编号

NXZR2014003-4

转 让 方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关于原南京市交通工程公司改制剥离职工宿舍出售相关事宜的请示》的批复(宁府办文[2013]2446号)。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14年4月1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4年4月28日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转让形式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转让房产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南京市建邺区湖西街34号01幢

房产证面积

标的一:601室:103.88平方米;
标的二:603室:102.98平方米;
标的三:701室:103.88平方米;
标的四:703室:102.98平方米。

建筑年代

1995年

权属

产权房

户型

3室2 厅1 卫1 厨

价格条件

双方各自付税 

价格描述

有营业税

楼层

单层,第 6,7 层,共7层

装修程度

简装

朝向

南北

房源描述

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下:
1、本次转让标的均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湖西街34号,交通便捷,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建筑年代均为1995年,面积从102.98㎡至103.88㎡不等,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标的现状以实地查看为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房产明细表》);
2、本次转让标的均两证齐全,土地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5年5月29日。

其他说明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苏佳房估13090201号、13090202号、13090203号、1309020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南京市财政局

评估基准日

2013年8月30日

资产评估值(万元)

标的一:湖西街34号01幢601室:147.34万元;
标的二:湖西街34号01幢603室:146.07万元;
标的三:湖西街34号01幢701室:144.62万元;
标的四:湖西街34号01幢703室:143.37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标的一:151万元;
标的二:150万元;
标的三:145万元;
标的四:144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

《成交确认书》生效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2、报名时需提供房管局出具的《新购住房证明》;
3、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并在报名时提供《联合意向受让协议》;
4、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方式参与交易。

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标的可分别转让;
2、本次转让涉及的房产过户、相关税、费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报名信誉
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意向受让方报名每一标的均需缴纳信誉保证金15万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经审核确认其意向受让方资格的报名者须在挂牌截止日次日上午11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保证金处置:
1、意向受让方如经协议转让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可抵作交易价款;
2、 进入公开竞价程序后,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冲抵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自成交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本金退回(自然人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收条等材料前往产权中心办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财务收据、经办人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往产权中心办理)。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
需提供的资料

1、如果意向受让方是自然人,须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签名)、新购住房证明(房管局出具),填写意向受让报名表;如果意向受让方为联合体,还需在报名时提供《联合意向受让协议》;
2、如果意向受让方是单位,须带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公司章程、意向受让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意向受让报名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及意向受让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3、如意向受让方不能到场,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带委托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字);
4、请意向受让方带齐相关材料到产权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其他说明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2、标的资产实际状况以实地察看为准,本中心向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我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我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3、意向受让方做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自行前往国土、房产等部门了解相关政策,进行相应实地查勘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4、意向受让方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现状、质量无异议。
5、下列情况视同违约,保证金(指信誉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2)经公开竞价程序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竞价规则》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条款履约的的;(3)拒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4)未按约定办理产权过户的。
6、收费标准:(1)采取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按成交额的2‰交纳交易服务费。(2)采取竞价方式转让的: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交纳交易服务费。
7、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产权中心联系人联系。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佟女士

联系电话

13505191711

联系及报名地址

珠江路63-1号

产权中心联系方式

部门负责人

严女士

联系电话

025-68505986

项目负责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25-68505934、025-68505991

传真

025-86512791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邮编

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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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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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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