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4月29日10时至2014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嘉兴市新盛西路东、A1路南22161.2平方米的土地及在建房产
特别提醒:特别规定:在建工程尚未竣工,相关设计、建设图纸法院未扣留,竞买人可向建筑方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了解、查看相关图纸信息是否齐全。土地证使用期限自2011年7月19日起计算,土地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19日止,2012年5月19日前动工建设,期满凭竣工验收材料申请竣工变更登记,否则本证注销。商业计入容积率不大于总的计入容积率面积的80%,其他方面详见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在下方附件中或到法院承办法官这资讯查看)
起拍价:17700万元,保证金:40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4月28日止(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接受咨询,本院将于2014年4月28日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4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5月29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0555510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3-82312039;
监督电话:0573-82318175;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城东路418号;
网址: http://www.nanhucourt.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