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2月22日下午15时30分在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三楼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杭州市翠苑新村二区17幢1单元501室,建筑面积:57.13㎡,起拍价:85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1年2月22日下午15时30分
三、拍卖方式:标的物设有保留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展示咨询: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察勘标的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报名手续: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打入下列指定账户,标的1缴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中山支行,帐号:396005101040000201;标的2缴入:浙江皓翰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城东支行,账号:1202050419900012550。请携有效证件和法院保证金收据等交款凭证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买手续,保证金必须确保在2011年2月21日下午16时前到达上述指定账户。
六、注意事项:
1、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1年2月21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2、与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七、咨询报名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36号广利大厦25a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