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2月16日下午2时在富阳市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82号富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楼3号法庭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位于富阳市富春街道春秋南路72号404室(三江花园)住宅房(含装修),建筑面积143.24㎡,起拍价131.7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1年2月16日下午2时
三、展示咨询报名:
即日起至2011年2月14日下午4时止接受咨询、察勘标的并提供相关资料。有意者凭有效证件并向法院交纳保证金(户名:富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杭州银行富阳支行,帐号:87338100076558)后凭法院保证金收据向我公司办理报名竞买手续,保证金须确保在2011年2月14日下午4时前到达上述法院指定帐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注意事项:
1、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1年2月16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2、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3、竞买人如委托他人代办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五、报名地点:杭州余杭区临平河南埭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