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 定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10时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拍卖厅拍卖:1、佘志新名下的址在石狮市东港路北侧长福路南侧世府名门大厦A4 1502室的商品房(建筑面积约142.82㎡)及扣押物品(AR-1800A 570升鱼缸、吊灯、中央空调、升降桌、中央热水系统)5类合计6个(套),保证金25万元。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3年12月26日下午5时前向我公司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办理竞买手续。【注:1号标的保证金汇入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另委托人通知: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当事人和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经通知不到场的,不影响拍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房地产权属变更税费按税务、国土、房产登记部门执行。
看样时间:2013年12月25日至26日,咨询电话:0595-22111590、13599156655、15396666979,法院监督电话:0595-22139771,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本拍卖公告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