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9月24日9:3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本公司拍卖厅(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闽商总部大厦20楼)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金觉寺街60号233室住宅。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筑面积92.6㎡,东西朝向、二室一厅;东临金觉寺街、北临乐郊路、南和西临祥顺社区;标的包括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保留价59.0452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第二次拍卖
二、拍卖展示时间:2013年9月9日至10日,地点:本公司及标的所在地现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9月23日14时前(到帐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沈阳市沈河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管理办公室,0342010141900002808-044,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并于2013年9月23日16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凭保证金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张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本标的评估总价值包含建筑物价值及附属设施价值,并包括房地产所应分摊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2、本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赵女士024-22566008、13940129365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8411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