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投拍卖有限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18日上午10:3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标的位于:
辽宁省新民市新柳街花园委上城小区14号楼5-4-1号住宅,
总建筑面积:70.02㎡,起拍价为:18.711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第二次拍卖)
特别说明:
1、参加竞买前,竞买人自行查验标的瑕疵,并认可标的物现状与现有的手续资料现状,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该房产欠税、费情况需买受人自行调查并承担前、后期所欠税费和过户费,法院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注:竞买人应在2013年9月17日下午15时前将竞买保证金10万元存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户名:新民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新民支行营业部 账号:06-110701040000093,并持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向法院付清成交余款。
展示时间、地点:2013年9月11日至13日,标的所在地。
拍卖会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昆山中路34号九州大厦会议室。
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昆山中路34号九州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24-62265798 13019399498(孙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024-27509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