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隆昌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9月6日上午10:30时在内江宾馆一楼会议室对以下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1. 位于宜宾市翠屏区大井巷3幢7-13号成套住宅一套,面积总计为:409.47㎡,其中产权登记面积:242.60㎡、未办证的自建房屋23.61㎡、自行搭建的简易彩钢棚16.56㎡、屋顶花园126.70㎡(包括花园内种植的植物和摆放的假山等)、房内家俱、用具、电器进行整体拍卖。拍卖参考价:123万元整。保证金:30万元。
保证金缴入账户户名:隆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隆昌金华路分理处,账号:127959409276
以上标的以现状拍卖,即日起现场展示,相关权属资料在本公司查阅及索取,请以上标的已知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会当日到场,如参加竞买应办理竞买手续:若未到场,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并以拍卖文件为准。
敬请有意竞买者持有效证件,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赁法院收据(到账为准)到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6号楼(内江职业学院旁)二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不计息)。
以上标的采用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详情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址:http://rmfysszc.gov.cn/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网址:http://www.saa123.com/
咨询电话:0832--5099081 1508201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