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8月29日10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宁阳县城北街花园小区2号楼3单元205室(房产证号:007587),建筑面积:101.685平方米,配房壹间,参考价:31.72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竞买申请: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8月27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该拍卖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 “(2013)泰宁法拍第 282 号保证金”,逾期不予办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它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3年8月29日9时30分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及网络参拍注册手续。
咨询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3年8月27日11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的所在地
泰安拍卖行有限公司(泰安市环山东路8号)
咨询电话:0538-8338310 6234978 13395488726
法院监督电话:698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