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经玉环工商局备案(备案号:331021-2013-0055),定于2013年9月5日上午10时在玉环法院审判庭公开拍卖下列涉案房地产:
一、拍卖标的概况、起拍价、保证金(设保留价):
刘华标所有的位于玉环县大麦屿街道铁龙头村兴港路(兴港西路201号)的通天式5层楼房壹间,证载建筑面积259.20㎡,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51.12㎡,起拍价60万元,保证金12万元。
注:该房目前尚未腾空,现第二层前、后两间由刘华标父母居住,买受后该层房屋不腾空,继续居住至他们自愿搬迁为止。
二、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三、报名手续、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9月3日下午16:00时止,将保证金存入玉环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环支行,账号:362358361315),持银行缴款凭证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玉环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开具收据,凭法院收款收据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在2013年9月4日(法定工作时间)前传真至86213301或到温岭市三星大道575号横湖丽苑二楼房管处内(台州市浙东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未中拍者三天内向玉环人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2日;现场
五、特别说明:与标的物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六、咨询电话: 86212685 86213301 18072569983
七、监督电话:87257117(法院) 87230238(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