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月11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东阳市白云街道海德公园香山三路1号住宅一套(房屋建筑面积约为690.3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08.5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人民币1283万元,参拍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
注:标的设有保留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标的物交易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二、展示及报名:即日起至2011年1月10日16时接受咨询、察勘标的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证件并向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农业银行中山支行; 账号: 005101040000201)交纳保证金后凭法院保证金收据到拍卖机构办理报名竞买手续,保证金须确保在1月10日前到达上述法院指定帐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报名地址:杭州市梅花碑8号6号楼2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