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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凤岗镇凤乐新村别墅及家电汽车拍卖

发布:东莞市建诚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7-31 拍卖形式: 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次 编辑:滕群 关注:

受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31日上午10时30分在莞城区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拍卖编号

标的物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被执行人

集中看样时间

201320

东莞市凤岗镇凤乐新村第一座别墅及其家私电器,(建筑面积约195.46㎡,房地产权证号2300245773号)

C61581(现挂粤SQV329)奇瑞牌小汽车一辆

1476600

140000

李学进

唐春磊

 陈顺全

何伟

何天兵

别墅:719日上午10:30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奇瑞汽车:719日下午15:30时沙田公安分局门口集中

展示时间:2013年7月18、19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7月26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保证金账号,汇款以到账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不接受现金存款及网银汇款。已汇款参与拍卖的,凭汇款单据和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于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到拍卖现场确认竞买人资格,经核实资格后方可参加拍卖。

特别说明:1、汇款单用途栏中须注明拍卖编号,否则无效;2、拍卖不成交的,保证金按原汇款账号退付,退款手续费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3、同一汇款人对同一拍卖编号标的物只能领取一个拍卖号牌;4、参与多个拍卖编号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拍卖编号;5、委托参加拍卖的,被委托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持委托人证件原件、汇款单据和委托书到中院执行局办理手续,逾期视为委托无效;6、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不得参加竞买。

对本次拍卖编号的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的优先权人,按上述程序报名参加拍卖,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联系方式:0769-23360038  传真0769-23360938

13798883512  钟先生 13642990011吴小姐

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东城大道金澳花园A座408、409号

拍卖保证金汇入以下账号:

收款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政法支行

账号:44001775138059888888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69-22499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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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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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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