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9日下午3时在宁波市江南路673号创新大厦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太河公寓12幢401室的房地产(含储藏室)【房产证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9826528号,证载建筑面积:110.64㎡,规划用途为住宅,储03面积:9.7㎡,规划用途为储藏室,土地证号:仑国用(2009)第16732号,证载土地面积:19.46㎡,国有出让住宅用地】。起拍价:65万元,保证金:8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7月8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有意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7月8日下午4时前凭本公司领取的保证金付款通知书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北仑区支行,账号:39302001040000807),现金支付须交付至开户银行。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保证金付款通知书到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以资金到账为准)。3.竞买人于2013年7月8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7月9日下午2:30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7704422 87704115 87331398(传真) 法院监督:86771705 工商监督:8790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