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5日10时30分在苍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王德礼、孙殿娥所有的位于苍山县城市花园B区29号楼3单元301室房产一套(含车库)。据评估报告载:该房产评估价为395376.00元,主房建筑面积为132.86㎡,车库建筑面积为31.88㎡。(苍房权证城区字第201101842号)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个人竞买者请持身份证,单位竞买者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公章、法人章以及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前到苍山县人民法院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与竞买。
四、联系方式:0539-553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