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5日上午10时在宁波市公共拍卖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南路673号高新区创新大厦3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金色水岸8幢26号305室房地产及室内装修【房权证号: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0966729号,证载建筑面积约136.97㎡,土地使用权证号:甬鄞国用(2009)第99-30827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3.39㎡,国有出让、住宅用地】,起拍价:205万元,保证金:3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7月3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7月3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曙光支行;账号:39159001040007178)。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7月3日下午4:30时前凭法院收据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7月5日上午9时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7710921,87711367 传真:0574-87723921 法院监督:0574-87377570 工商监督:0574-8790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