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5日下午3时在宁波市江南路673号创新大厦东首三层拍卖厅(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开发区樟湾小区(海滨花园)15号楼103室的房地产(包括储藏室),房屋为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1层。房产证号:甬房权证榭字第20020065号,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90.5㎡,储藏室证载建筑面积为10.8㎡,土地证号:甬榭国用(2002)字第0066号,证载土地面积:72.1㎡,国有出让住宅用地。起拍价:28万元,保证金:3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7月2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有意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7月3日下午4时前凭本公司领取的保证金付款通知书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北仑区支行,账号:39302001040000807),现金支付须交付至开户银行。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保证金付款通知书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7月3日下午5时前或者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7月5日下午2时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7848565 传真:0574-87848630 法院监督:0574-86771705 工商监督:8790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