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兴义市久惠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刘凤文典当纠纷案件中,决定对被执行人刘凤文所有的位于兴义市南环路新时代花园A21栋501号房屋一套委托黔西南州正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6月19日上午10时在兴义市盘江路103号黔西南州正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拍卖大厅进行公开拍卖。
有意竞买者请与本院(联系电话:0859-3660211)或黔西南州正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兴义市盘江路103号,电话:0859-3222131)联系。并同时公告申请人兴义市久惠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和被执行人刘凤文于拍卖时到场。申请人如需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在举行拍卖会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