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温岭市人民法院委托,经温岭市工商局备案(备案号2010— 号),定于2010年1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温岭市“汇其乐”大厦会议室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原谢明贵、蔡正兰所有的坐落在温岭市太平镇太平居汇丰小区北幢二单元201、202室的商品房,证载建筑面积为99.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1.9平方米(住宅出让),按现状拍卖,起拍价87万元,保证金15万元,设有保留价。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
三、竞买登记:有意者请带身份证于公告之日起至 12月27日下午4时止到椒江区市府大道289号七楼台州市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可传真报名)。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保证金存入温岭市人民法院,帐号:927101040000578,开户银行:温岭市农行城东支行,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注意事项: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拟竞买者需向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五、联系电话:88538505 88538867 88538857(传真)
六、监督电话: 86105056(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