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路桥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9日上午10点在台州市耀达大厦七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椒江区城市港湾A区1幢301室及车库02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21.78+143.17㎡(跃层),车库面积20.52㎡。土地使用权国有出让。起拍价208万元,保证金20.8万元。
二、标的展示: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请在2013年6月7日(法定工作时间,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存入路桥区人民法院账户(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帐号:6321501201110010089)并持银行缴款凭证到路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开具收据,凭身份证和法院开具的保证金票据在6月8日下午5时前到椒江区市府大道289号七楼台州市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可传真报名)。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拟竞买者需向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8538505、88538867、 88538857(传真) 监督:88517539(工商) 82510719(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