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玉环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9日上午9:30时在玉环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陈和根、吴朝霞所有的坐落在玉环县玉城街道城中路66号房产【房产证号:玉字第094262号、094263号】,建筑面积143.53㎡,尚未办理土地分割。起拍价为人民币80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6万元。
二、标的展示:展示时间于2013年6月5日、6日,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欲有竞买者,请带身份证及保证金凭证到玉环县玉城街道城中路42号(老车站停车场二楼)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存入玉环县人民法院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环支行,帐号:362358361315。拍卖结束,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7日止(以法定工作日到账为准)。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13年6月8日下午16时。
注:与本标的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拍卖方式: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6-81837015 87215317 87215033 13867652029 工商拍卖监督:8723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