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6月7日上午10时在郑州市产权交易市场(嵩山路10号中原商务5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晨旭路10号院18号楼21层83号建筑面积约110.03平方米的房产一套(产权证号:1101125017)。(保证金:5万元)
上述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现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会,拍卖标的的相关权利人应及时向法院主张合法权利,逾期视为放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6月6日16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不成交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郑州市产权交易市场办理竞买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4日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机构电话:0371-68878258 18237163022 张先生
拍卖公司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1号附2号珍宝商务3层
产权市场电话:0371—67189197 15981807695
工商监督电话:0371-66779655
法院监督电话:0371-69520206